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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制服」與「制伏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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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服

日前,《蘋果日報》有一篇題為《逃亡跑入山坡,囚犯被尋回制服》的報導。親中團體培青社忽然化身認字特警,並在facebook發帖批評蘋果記者是文盲,聲稱標題內的「制服」一詞乃是筆誤,「正字」應是「制伏」。究竟「制服」是否只有英文「uniform」一解?蘋果又有否寫錯字呢?
其實,「制服」自古以來均是一詞多義,既有「度爵而制服」一解,也有喪服一解,亦有「制裁而使其馴服」一解。《蘋果》標題中的「制服」,明顯是「控制而使其馴服」這一解。這種用法,最早出現於漢代史學家趙曄(25AD—56AD)的《吳越春秋‧勾踐陰謀外傳‧勾踐十三年》:「琴氏以為弓矢不能威天下。當是之時,諸侯相伐,兵刃交錯,弓矢之威不能制服。」

吳越春秋
圖:「制服」可作「制裁而使其馴服」一解,早見於《吳越春秋‧勾踐陰謀外傳‧勾踐十三年》

蘇東坡之父,宋代文學家蘇洵,則在《幾策》審勢篇曰:「及其後世失德,而諸侯禽奔獸遁,各固其國以相侵攘,而其上之人卒不悟,區區守姑息之道,而望其能以制服強國」。由此可見,「制服」可作「制裁而使其馴服」一解,歷史已有一千九百多年的歷史。

我們再看看「制」和「服」的字義。《說文解字》曰:「制,裁也,从刀从未」,會意字。「未」象樹木枝葉茂盛,以刀伐之,故有「制裁」之意,使其受控制,則為引伸義。
至於「服」字,從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,本來从舟从卪从又,會意字。「卪」為「節」的本字,意思為符節,「又」象一隻右手,意思為持有,持有符節以徵用船隻(舟),故《說文解字》曰:「服,用也」,聽憑差遣之意。現在「服」字从肉(月),應是受到秦代簡牘文字影響,乃是譌變。

不過無論怎說,「制服」作「制裁而使其馴服」一解,合乎二字本義。「服」有衣服一解,倒是由「朝服」一詞而發展出來的引伸義。故,《蘋果》使用「制服」一詞根本不能當作筆誤。

至於培青社提到的「制伏」一詞,跟「制服」乃是同義詞,缺無對錯之別。況且,「制伏」的出現時間,比「制服」作「制裁而使其馴服」一解還要晚,最早典籍記載在宋代文人丁謂(966AD-1037AD)的《丁晉公談錄》:「然。此二人必不肯為過,臣熟觀其非才,但慮不能制伏於下。既不能制伏於下,其間軍伍忽有作孽者,臨時不自由耳」。

有人可能會說「被尋回制服」這寫法容易產生歧義,或者改成「囚犯終因失足被擒」或「囚犯失足終被制服」更好。然而,培青社並非批評該標題含有歧義,或寫得不通順,而是斷定「制服」跟「制伏」並不能同義,這就是錯。還請培青社諸君,恥笑對方「文盲」之前,也讀多一點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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