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「尖沙咀」在明代郭裴所著的《粵大記》中,乃是寫成「尖沙嘴」
友人楊天帥問了兩個問題:(一) 「咀」正寫是不是「嘴」?(二) 「咀嚼」正寫是不是「嘴嚼」?他有這個問題,相信是因為坊間將「咀」用作「嘴」的簡體字,大陸也將「咀」用作「嘴」的簡化字。其實,「咀」和「嘴」本來是兩個字,意思也略有不同。
不少人不知道的是,「嘴」的本字為「觜」,東漢許慎在《說文解字》曰:「觜,鴟舊頭上角觜也。一曰觜,觿也」。「鴟舊」即「鴟鴞」,貓頭鷹的古稱,意思是指貓頭鷹頭上長得像角的毛;另一個意思是「觿」,古代一種用作解開繩結的錐子。「觜」是一個形聲字,从角,此聲。
圖:宋代《集韻》,便將「觜」和「嘴」列作同義字
直至宋代,「觜」衍生出鳥嘴的意思,宋代《廣韻》曰:「觜,喙也」,人們為消除歧義,另造一個从口的「嘴」字。宋代《類篇》、《集韻》,便將「觜」和「嘴」列作同義字,《康熙字典》則將「觜」視作「嘴」的本字。由於「嘴」有鳥嘴一義,後來便發展出引伸義,泛指所有人和動物的口。
圖:「咀」字在《說文解字》的解釋
至於「咀」字,據許慎在《說文解字》的解釋,本義是「含味」,形聲字,从口且聲。事實上,「尖沙咀」在古籍中,如明代郭裴所著的《粵大記》,是寫成「尖沙嘴」的,因「尖沙嘴」在未填海之時,乃是一個沙洲,其形如同尖尖的鳥嘴,因而得名。可是,「咀」由於跟「嘴」二字發音相近,後人便以「咀」代「嘴」,「咀」也因此成了「嘴」的簡體字。
話雖如此,「咀」跟「嘴」在詞性上,其實仍有些微差別。「嘴」屬名詞,「咀」屬動詞。故,「嘴」字可簡寫為「咀」,「咀嚼」一詞卻不應寫成「嘴嚼」。這種某些情況下才能通假的情況,其實還有「台」和「臺」。「臺」在《說文解字》的本義,是「觀四方而高者」;「台」的本義則是現在的「怡」字,古代因以三台來比喻三公,「台」便變成了敬辭。故,「臺」字可簡寫作「台」,「兄台」、「台鑒」則不應寫成「兄臺」、「臺鑒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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