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大學的副校長遴選風波,有着越演越烈之勢。事緣港大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出現空缺,懸空至今已有五年。直至2014年底,港大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在全球招聘後,一致通過推薦由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出任,他亦是唯一推薦人選。不過,陳文敏要正式成為副校,尚需港大校務委員會(Council)正式任命才能成事。校委會卻表示,陳文敏的任命需要押後,因港大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將於今月離任,需先聘用新任的首副過後,才能正式任命陳文敏。
由於港大校委會做法,實屬罕見,事件引起不少港大校友關注。由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、民主黨創黨成員黃震遐建立的校友關注組,在27日召開記招,表示已收集1536名校友、909名市民聯署,要求盡快任命副校長。另一邊廂,包括吳錦祥、蔡堅、歐耀佳在內的102位港大醫科畢業生,近日也發起聯署,並在25日召開記招,質疑校委會做法。發起人之一歐耀佳批評,有成員涉嫌違反《港大校委會成員指引及守則》(下稱《指引》)第5章,並指校委會只應在大方向上給予領導層指引,而且不應參與日常運作。
然而,歐氏的說法似乎值得商榷。根據《香港大學條例》第7(3)條,「校委會為大學的最高管治團體,須訂立有關保管和使用大學印章的規定」,這裡說的規定便是指《指引》。至於歐耀佳提到《指引》時,似乎忽略了第3.17條:所有聘請任命和簽約決定的權力都屬於港大校委會。《指引》所說的日常運作,是指校務和教學上的日常運作,並不包含第3.17條賦予校委會的人事任命權,而《指引》的法源來自《港大條例》,具有法律效力。
換言之,校委會的決定並不算違反《指引》,它不只可以押後任命,還能否決副校物色委員會的推薦人選,只是根據過往慣例,校委會從沒不會採納推薦人選的先例而已。由於今次做法極不尋常,而陳文敏立場上傾向泛民,也曾發表過不少支持泛民主張的文章;加上較早前,同屬法律系、「和平佔中」發起人的戴耀廷副教授,被指涉及收取匿名捐款,事件引起坊間出現種種聯想。有言論質疑,事件跟陳文敏的政治立場有關。
如《明報》前總編輯劉進圖近日撰文,稱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曾在上月底召開校委會前,與建制派校委會成員共晉早餐,確定他們會去開會後,才通知校長馬斐森,押後副校的任命,更聲言「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高層據說都有參與箍票」。不過俗語都有講,「無圖無真相」,文章不單沒圖又無片、會面地點也只有「私人會所」四字。提到中聯辦和特區政府高層,則表明是「據說」,具體姓名和職位均欠奉。究竟是劉進圖在玩「擳牙膏」,等梁智鴻矢口否認後,再把狗仔隊拍的圖片短片?還是靠道聽塗說聽來?如是後者,這篇文章的真確性便大打折扣了。
雖然劉氏爆料是否屬實,還尚待查證,但他說西環、港府和部份建制派不想陳文敏出任港大副校,相信應是實情。究其原因,乃是大學教育,跟本欄之前提到的「青年工作」有關;而「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」這職位,顧名思義,都能知道其重要性。
今次另一個有趣的地方,是學生會和泛民背景人士的取態。過往每次校長和副校遴選,他們都愛批評遴選程序是「黑箱作業」,多數是反對新任命。如今遴選程序不變,卻沒了「黑箱作業」的批評,而且不斷向校委會施壓,要求盡快任命。究竟原因如何?看倌自行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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